提示:经审核,公示栏中的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拟授予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现决定予以公示。如发现公示栏中单位有不符合财政部令第31号规定的,请及时向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工程类别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的审批工作暂不受理。
联系时间:暂定为每天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25-83633226 丁先生
已公示结束的代理机构名单,请至“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名单”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