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残疾人之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句容市“残疾人之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xx/0040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121号
项目名称:句容市“残疾人之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5万元
项目周期 | 预算金额(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252,000.00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373,000.00 |
合 计 | 625,000.00 |
最高限价(如有):62.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句容市“残疾人之家”服务采购项目。对“残疾人之家”内的托养人员进行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服务地点:句容市宝华镇、茅山镇、后白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一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书;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成立的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提供2019或2020年财务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11条【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9日至 2021年4月21日,全天;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xx/004007/);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3:30至 14:00(截止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开标时间:2021年04 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开标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503(华阳北路与石狮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各供应商的现场勘察活动,如有需要由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句容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句容市弘景路与袁巷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陈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国际花园北大门内
联系方式:邹敏 13912106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敏
电 话:13912106759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附件:(定稿)ZJZCFS-(2021)商字第0121号句容市“残疾人之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定稿)ZJZCFS-(2021)商字第0121号句容市“残疾人之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江苏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是江苏省级唯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所有招投标信息,未经书面许可其他任何网站和个人不得转载。否则,“江苏政府采购网”将追究转载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