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6
一、项目编号:JSZC-320925-JSTX-G2023-0049
二、项目名称:建湖县颜单镇人民政府消防车辆及配套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杭州得壹科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渐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大桥南路166-45号
被投诉人:建湖县颜单镇人民政府、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建湖县颜单镇中兴路5号、建湖县双湖路住建大厦一楼
相关供应商:安徽安马特救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滁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康大道695号
当事人:建湖县颜单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湖县颜单镇中兴路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中存在采购需求未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编制,存在着“技术参数要求未明确采购标的所应执行的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安全标准或规范,以及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不详细功能、性能指标不全面”的情形,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n2. 投诉事项2:招标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未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编制,存在着“将非定制的采购标的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未设置允许大于、小于等幅度或范围过窄”的情形,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n3. 投诉事项3:招标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未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编制,存在着“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评审因素没有具体量化细化”的情形,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n4. 投诉事项4:招标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未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编制,存在着“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业绩设置超出国家规定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范围”的情形,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依法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暂停采购活动,以待投诉结果公告之后再继续进行。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建湖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