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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医院江北院区轨道物流系统维保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6-06-29

南京鼓楼医院江北院区轨道物流系统维保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SMDG-G2026-0025

二、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江北院区轨道物流系统维保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蒙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松隐小康路34号144室

    被投诉人:1. 南京鼓楼医院 2.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1.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 2.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11F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我方提供详细的官方证据证明中标单位“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并非小型企业,涉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材料并获取中标,我司依法提出质疑函时,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尽职尽责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小微企业名录,也不认可质疑方提供的政府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分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明确显示和裁定的“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美太公司)”属于大型企业,反而仅是以中标单位“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单方面的书面核实作为回复证明依据,严重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2. 在2026年5月8日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南京鼓楼医院江北院区轨道物流系统维保中标公告中“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为中标方,同时中标公告的附件《采购包1(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此证明中是该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因此享受了评标过程中政府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折扣。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规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投诉请求:请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