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6号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4-ZCGS-G2023-0002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辽之鑫科教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大洋湾街道新河湾13栋109号
被投诉人:盐城市大丰区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大丰区丰华北路12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是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投诉事项2是变相将产品生产厂家的证明、背书设置为了资格条件;投诉事项3是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的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的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前后时间不一致。
投诉请求:依法依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该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