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第3号
一、项目编号:HAZC-2023030011-JH
二、项目名称:金湖县公安局(科创园大厦)窗帘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永潮街47号
被投诉人:金湖县公安局
被投诉人地址:金湖县建设路31号
相关供应商:淮安伊美斯纺织品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河区万达广场二期环宇路商铺2-69号
当事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永潮街4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标结束后,我公司从其他渠道了解到项目存在依法应当停止评标工作,而没有停止的行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页“评分标准”第二项“(信用)资信等级”供应商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分2分,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1分。
投诉请求:废除该项目的中标结果,依法重新公开招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金湖县财政局
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