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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射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3】第3号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3-03-27

射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射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3】第3号

一、项目编号:SYCG(D)-202310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教育城域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北京祺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19层A-2202号2室

    被投诉人:射阳县教育局

    被投诉人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东进中路77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该项目需求为教育城域网的软硬件设备,属于货物采购,不适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n投诉事项2:该项目违法设置特定资格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七项的相关规定,更与“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毫无关系,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n投诉事项3: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目止不足10日,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n投诉事项4:该项目设置了重复评审、重复计分的不合理评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性能中已经设置了对投标人的全部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后又要求投标人现场演示相同产品的技术性能。\n投诉事项5:该项目评审标准中的综合安全服务平台演示的功能与项目需求无关,或是与项目需求表述不一致,存在歧义。\n投诉事项6:该项目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网络设施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此行为指向特定供应商,即基础电信运营商。\n投诉事项7:该项目评分标准中的服务承诺的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并采用了“优秀、良好、一般”等模糊表述作为评分事项。\n投诉事项8:该项目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提供特定时间节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作为得分依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煮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依法依规暂停此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调查处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其他投诉事项均不成立。\n(一)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n(二)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射阳县财政局

202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