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中学食堂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智能化及内装设施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JSHS-G2024-0059
二、项目名称:如皋中学食堂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智能化及内装设施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昌清北图书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4020-30室(璜溪大道19号)
被投诉人:江苏省如皋中学
被投诉人地址:如皋市育贤路601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迈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2679室
当事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将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合并,成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将已废止的资质作为资格条件。\n2.对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机电贰级建造师、音频设计工程师、电气类工程师、B类安全员、登高证、电工证、焊工证、C类安全员等进行评审,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单位实行差别待遇。\n3.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不是行政部门颁发的特定要求的资质,且该证书分为三个等级,而本次项目只设定了两个等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的办理要求限定了办理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属于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格作为评审因素。限定了特定了行业颁发(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n4.售后及运维服务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IP网络广播双向对讲广播软件著作权、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与实际履行合同无关。\n5.消防报警接口器为标准机柜式设计,IU高度,高档拉丝铝合金面板,工艺考究,尽显高档气质,产品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CCCF认证证书。技术参数中限定了特定的检测单位(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
投诉请求: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5成立,但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皋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