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8
一、项目编号:z54544343443236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北苑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通阿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秀山西路132号
被投诉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369号
相关供应商:怡庭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凤宾路1-2201号
当事人:怡庭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凤宾路1-22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度以来在管住宅类小区的物业项目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或者城市文明奖”,此项规定不合理、不合法。\n2.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模块中,限定了从业人员规模和缴纳社保记录条件,违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n
投诉请求: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一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故投诉事项二不再审查。\n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违法的问题限期改正。\n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州区财政局
2023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