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6年度市级通用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XHZX-G2026-0007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2026年度市级通用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黑龙江省鑫满易淼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四区106号
被投诉人: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01-477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省鑫满易淼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四区106号
当事人: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01-47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技术参数扣分标准排斥潜在供应商。2.要求提供CMA检测报告属于量身定制、排斥潜在供应商。3.检测项目要求过于细化、指向特定供应商。4.相关技术参数设置与采购需求不对应。5.相关评审因素设置未细化、量化。
投诉请求:修改招标文件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1、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驳回其他投诉,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