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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第4号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第4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急救车辆购置(含车载设备)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国投迪科汽车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火炬路69号(D)

    被投诉人: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盐城市盐马路55号、盐城市盐都区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幢1701室(E)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第五章 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技术参数相应,28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满分 28 分。加“★”参数为重要功能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2 分,未加“★”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注:招标要求内明确要求提供(内饰材料、地板、上车担架、心肺复苏机、监护仪、除颤监护仪、吸引器等)生产厂家的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视为负偏离。”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彩页数量与上述评分标准严重不匹配,上述评分标准设定有排斥和限定供应商得分的嫌疑,采用不合理的评分标准,设置障碍,排斥火器师众多供应商参与投标。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体系认证。在评分标准中设置隐形障碍,排斥或歧视众多供应商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第34页,第五章 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项目实施方案,医疗舱内饰材料评价,5分。”与“技术参数响应,28分。医疗舱内饰材料参数(招标文件第25-26页,3.1-3.1.6医疗舱内饰参数)及提供检测报告”,针对医疗舱内饰材料前后重复计分严重不合理。

    投诉请求:1、请求对本次招标项目暂停,并对本项目进行调查;2、删除所有有指向性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3、希望能及时、严格调查本项目并给予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答复。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盐城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