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应急管理局水罐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G2025-0055
二、项目名称:海安市应急管理局水罐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晶福实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北路188号
被投诉人:海安市应急管理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海安市应急管理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相关供应商: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路洁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12层。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丰县中阳大道路北、丰邑大道西。江苏路洁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曙光大道姜堰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116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路洁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串标围标。
投诉请求:1.请财政部门去调取开标时现场的录音录像,核实评委在评标过程是否对所有供应商下载文件、上传文件、制作文件的MAC和IP地址进行了核查。如若发现评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请对涉事的评委给与警告和罚款等处分。\n2.对于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请财政部门要求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如果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3.请核实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泰州市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小助手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路洁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平常是否有业务上的往来,以此来证实他们四家利用彼此互相合作的关系来进行串标围标。然后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安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