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彩超维保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AYX-2025040030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彩超维保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青岛宇信彤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蓝路1159号1号楼1单元1550户
被投诉人: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招商花园城1-2幢301、302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精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8号07幢万汇中心6层2-606号
当事人:青岛宇信彤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蓝路1159号1号楼1单元1550户、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招商花园城1-2幢301、302号、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6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未执行两轮及以上报价程序,程序违法。投诉事项2,价格分计算公式错误,影响评审公正。投诉事项3,三甲医院彩超维保服务案例评分条款具有指向性及排他性,。投诉事项4,技术分条款存在歧视性。投诉事项5,方案部分评分标准不明确。投诉事项5,质疑处理没有上传质疑材料地方。投诉事项7,中标公司南京精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问题。投诉事项8,中标公司南京精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投诉请求:1.确认采购程序违法(未执行两轮报价),废标并重新招标。2.修正价格分公式为“(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30分”,重新评审。3.取消“三甲医院案例”排他性条款,修改为“同级或以上医院”。4.删除技术分“完全满足否则无效”条款,采用分级评分制。5.要求采购人书面说明各项评分细则的量化标准及证明材料要求。6.核查电子乎台功能缺陷,保障供应商质疑权利。7.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证明其具备150万元合同的履行能力;核查中标供应商其维保服务团队规模及备件储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若无法合理解释,建议重新评审或取消其中标资格。8.取消南京精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因其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