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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12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12-06

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12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JXXZ-G2022-0038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窗帘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徐州市洋洋窗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咨大厦1-1-375

    被投诉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

    被投诉人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徐州市解放南路169号

    相关供应商:徐州市名人家纺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食品城同发路11号淮海文博园14号楼206室

    当事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徐州市解放南路16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2022年9月7日,投诉人向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进行质疑。2022年9月16日,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及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质疑进行了回复。投诉人对质疑回复不满意,于2022年9月20日投诉至本机关。

    投诉请求: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中标人的中标核心产品非创明公司生产制造,供货时提供的检验报告中送检委托单位非创明公司,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中标人所提供产品的材质、遮光度、单位面积质量等核心技术参数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加工工艺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偏离;投诉事项3:投诉人认为,评标结束后,工作人员将中标样品退回中标人,评标定标流程存在瑕疵。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驳回。\n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驳回。对于中标人提供产品存在偏离的情况,责令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并对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严格开展验收工作。\n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驳回。\n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徐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