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001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1-SHBL-G2022-0011
二、项目名称:启东高新区(近海镇)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启东沈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启东市近海镇(原向阳工业区)(启东华辉机械有限公司内)
被投诉人: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被投诉人地址:启东市南海路558号海韵广场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华富环境有限公司、南通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22区中粮紫云大厦2901-2907、启东市近海镇(原向阳工业区)(启东华辉机械有限公司内)
当事人: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中津桥路22号2号楼1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查证两家中标单位资格、资信文件中所需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的真实性,处置建筑垃圾单位和电厂的第三方协议的真实性,以及处置建筑垃圾单位的环评中原辅生产材料中是否有“建筑垃圾”,电厂的环评中原辅生产材料是否有“一般工业固废”,如不符合,应当废标。\n2.投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查证有资格处置垃圾的单位是否和两家中标单位公司有直接签署的协议,如有第三方中转处置,不是直接签署的处置协议,应当不符合资格、资信的要求,应当废标。\n3.投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查证一标段中标公司(深圳市华富环境有限公司)三项证书是否真实,根据天眼查所显示,该公司三类证书均已过有效期。以及该证书的认证范围不具有“垃圾清运”这一项。\n4.投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查证二标段中标单位南通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评分细则中业绩一栏必须是2016年开始,而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评分细则中业绩一栏肯定无法得分或满分,如有2020年的业绩,质疑该公司业绩的真实性。\n5.投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查证二标段中标单位南通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具备三项资格证书,以及该证书的认证范围是否具有“垃圾清运”这一项。\n6.投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去查证二标段中标单位南通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车辆和人员配置上根本不符合本次的招标要求(招标文件要求运输车载重不低于5T,至少4名具备B2以上驾驶证人员和其他作业员)。
投诉请求:1、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评标专家商务技术标给出的评分明细并未公告,并且没有给出评分差距的事实依据。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评标专家评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袒性。3、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给出专家评审是否随机抽调,以及是否与中标结果公告的专家评审为同一人。4、代理机构无权参与标书评分过程,在评分过程中参与其中,违反相关规定。5、采购人的回复函内容不清晰,观点不明确。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启东市财政局
2022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