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虹桥路11号4楼机房UPS电池更换项目(重新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X2026-0008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虹桥路11号4楼机房UPS电池更换项目(重新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重庆繁垚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重庆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中路38号5幢14-10
被投诉人:南通市公安局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99号
相关供应商:南通协成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涌鑫东城广场2幢1215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和指向性。2.安装施工小组组长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属于过度资质要求,变相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1.确认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回复不当。2.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中的不合理参数。3.责令被投诉人降低或取消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资质要求。4.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发布修改后的采购文件。5.要求被投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通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