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JDCZTSCL-202306
一、项目编号:JDXHL-2023FS013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新院污水处理托管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扬州化水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扬州市江阳西路117号
被投诉人: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北京信衡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明珠路金桥石油苑东区综合楼三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分方法及评审标准第11条“拟投入人员”和第12条“综合实力”评分细则的要求与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相符,而代理机构以“此项是投标人具体实力的体现,满足此评分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众多,且该证书非必备项,并未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为由回复。\n2.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分方法及评审标准第11条拟投入人员和第12条综合实力的分值比例(评分因素)不合理。\n3.评标专家对技术文件的评定分值不公平。\n4.评标过程不严谨。
投诉请求:本次项目招标结果应当作废。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和2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3和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江都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