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了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空调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及其最高限价等。现将有关执行实施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江苏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省本级、南京市本级在100万元(不含)以下、其他设区市、县(市、区)及以下在50万元(不含)以下,额定制冷量14000W及以下的空调机(包括1P、1.5P、2P、3P壁挂式空调;3P、5P柜式空调;1.5P新风壁挂式空调;3P新风壁挂式空调;2P、3P、5P天花式空调;不含多联式空调机组)时,应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
二、执行有效期
本次框架协议期为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政策调整,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另行告知。
三、采购程序
(一)执行方式
入围供应商(品牌)、入围产品及其最高限价、量价折扣承诺在“苏采云”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展示,江苏政府采购网同时公布简要的入围供应商(品牌)、入围产品及其最高限价等相关信息方便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按照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通过直接下单选定或竞价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和产品。“苏采云”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支持的直接下单选定即采购人直接选择供应商和产品下单或选择产品后与供应商进行议价再下单的采购模式,支持的竞价方式即采购人按照苏采云竞价规则程序发布竞价信息,供应商参与竞价响应,采购人确认竞价结果然后成交的采购模式。
直接下单选定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产品的主要方式。批量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和产品。
(二)采购流程
1、确定采购需求(包括产品类型、数量、铜管等配件需求、是否需要开墙洞、是否高空作业等);2、根据采购需求及入围产品、最高限价等确定采购预算;3、申请采购预算执行计划;4、在苏采云匹配采购计划,直接下单选定或竞价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和产品;5、采购人和供应商确认价格、供货期等并在线签订合同;6、履约验收付款。“苏采云”下单采购等具体可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四、入围供应商(品牌)服务要求
1、本项目入围产品包含下述标准配件及服务,其中“壁挂式空调”为“6年原厂免费质保,10年包修;制冷剂:环保冷媒;冷媒管:采用纯铜质;标配3米铜管、水管等含遥控器、电池、说明书等”。“柜式空调”、“新风挂壁式空调”、“新风柜式空调”为“6年原厂免费质保,10年包修;制冷剂:环保冷媒;冷媒管:采用纯铜质;标配4米铜管、水管等含遥控器、电池、说明书等”。“天花式空调”为“6年原厂免费质保,10年包修;制冷剂:环保冷媒;冷媒管:采用纯铜质;含遥控器、电池、说明书等”。各入围供应商(品牌)有优于上述标准承诺的,按照入围供应商(品牌)承诺执行。
2、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的改装机、定制机、政府采购“专供”产品。
3、保障各级采购人采购需求,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实现售前咨询、售中跟踪履约、售后服务保障等全过程管理。
4、按照框架协议管理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的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并应做好入围产品的信息维护、代理商履约管理等工作。框架协议采购代理商省本级及各设区市均不超过20个。入围供应商(品牌)应根据各地区的业务量,择优、合理安排框架协议采购代理商,确保满足区、县、乡镇等采购需求。特别要建立采购人对产品代理商投诉及处理台帐,记录投诉内容及协调处理方法,有效督促代理商严格履约,切实履行各项服务承诺。
5、督促代理商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为保证项目顺利履约,如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需要协助确定采购需求及上门服务的,入围供应商(品牌)应协调相关代理商提供1次免费上门服务,如需要多次上门服务的,代理商可与采购人商量要求支付相应合理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各级采购人应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不得随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以外的机型。如框架协议范围内机型确实无法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可根据各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另行采购。
2、对于框架协议入围型号,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省政府采购中心并发布单笔成交结果公告。
3、采购人应按照框架征集文件、本实施方案以、采购结果、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并及时验收付款,不得对入围供应商(品牌)或代理商提出超越上述规定的要求及其他不合理要求。
4、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依法依规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履约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
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各方可通过苏采云智能客服进行解决,也可向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反映。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25-8363306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025-83668521、83668516
“苏采云”平台技术支持:025-83668532
附件:
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空调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