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名单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5-03-20

 根据《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2025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服务人员其最高限价等。现将有关执行实施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省本级、南京市本级在100万元(不含)以下、其他设区市、县(市、区)及以下在50万元(不含)以下物业管理服务时,应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

二、执行有效期

本次框架协议期为自框架协议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政策调整,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另行告知。

三、采购程序

(一)执行方式

入围供应商、相关岗位及其最高限价在苏采云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展示江苏政府采购网同时公布简要的入围供应商、服务人员及其最高限价等相关信息方便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按照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通过直接下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苏采云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支持的直接下单选定即采购人直接选择供应商下单的采购模式。采购人也可按照内控程序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多家进行比选,选定之后再通过苏采云下单。

(二)采购流程

1、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主要是服务人员、数量、服务内容及标准等);2、采购人选择1家入围供应商直接沟通需求并由供应商报价或根据需求选择多家入围供应商进行线下报价比选(各供应商对于服务人员报价均不得超过入围响应的报价,服务人员的要求不得低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要求);3、采购人选择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订单创建;4、选定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报价;5、采购人及供应商对报价进行确认;6、采购人及供应商在线签订合同;7、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履约验收付款;8、采购人进行合同备案。采购人“苏采云”下单采购等具体可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四、入围供应商服务要求

1、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2、严格按照本征集文件要求及响应要求提供服务和岗位人员,不得和采购人签订违反本征集文件要求及响应要求的合同。

3、服从征集人管理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模块执行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4、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政府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员工的人员岗位工资、五险一金、高温费、福利费、法定节假日及替岗产生的及标准工时以外所有加班费等,依法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5、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的合同金额在履约期内不再调整。

五、其他事项

1、各级采购人应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如框架协议(如需要的服务人员不在本次框架协议范围的)确实无法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可根据各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另行采购。

2、采购人应按照框架征集文件、本实施方案、采购结果、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并及时验收付款,不得对入围供应商提出超越上述规定的要求及其他不合理要求。

4、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依法依规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履约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

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各方可通过苏采云智能客服进行解决也可向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反映。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25-8363306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025-83668529、83668516

南京市财政局:025-51808865

苏采云平台技术支持025-83668532

         

 

 

附件:

1、2025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2、入围供应商信息

3、框架协议采购人操作手册

 

2025年度江苏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发布稿.doc

物业服务入围供应商(1).xlsx

采购人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