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协会文件
苏政采协(2021)3号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函
各会员单位: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根据中央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作如下函告: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支持和配合属地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向当地公安和卫健部门报告。
二、严防严控,全力确保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安全有序
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地区,要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减少人员接触,有条件在线上进行的采购活动必须安排在线上进行,必须线下进行的采购活动要合理安排采购活动场次。严格落实进入采购活动场所现场登记、验健康码、测体温等要求,从严控制进入人数,做到非必要不进入。严格落实人员聚集场所通风消毒和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工作场所设备和用具的消毒管理。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三、依法依规,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府采购工作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疫情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紧急采购项目和必须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供应商要保质保量按时履约,代理机构要协助做好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对因疫情而延期或者暂停的非必须采购项目,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