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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只有最终得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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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只有最终得分,没有公布分项得分,容易导致不透明,建议公布各得分项的得分情况,以接受各投标人和社会的监督。让政府采购更透明,更公开,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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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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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8****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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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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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有关采购项目中标结果的公告,87号令第六十九条已有明确规定。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