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采购公告
购买服务
办事指南
政采互动
行业专题
全站检索
公告检索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咨询
咨询信息
*
留言类型:
业务咨询
*
留言标题: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扣留合同总额的一定比...
*
留言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文第一条“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中“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规定要求,请问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货物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可以将合同总额的5%或5%以下的比例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留下待质保期满后付清吗?如果不许收取质量保证金,咋处理?谢谢?
*
姓名:
吴*兵
*
联系电话:
151****0133
*
邮箱:
2*****5@jsbc.edu.cn
*
回复内容: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货物和服务收取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