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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类型:
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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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标的50万以下(省财政资金)的货物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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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标的50万以下(省财政资金)的货物采购,应该上哪个平台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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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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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89****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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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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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苏财购[2021]66号文已明确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因此,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可在省网发公告。